有关钢丝绳的安全要求:
1. 钢丝绳的安全要求:
(1)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,应符合GB1102-74<<圆股钢丝绳>>标准,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。
(2)钢丝的安全系数,不应小于表2和表3的要求:
表2 机构用钢丝绳安全系数
机构工作级别 |
M1,M2,M3 |
M4 |
M5 |
M6 |
M7 |
M8 |
安全系数 |
4 |
4,5 |
5 |
6 |
7 |
9 |
注:
- 对于吊运危险物品的起升用钢丝绳,一般应用比设计工作级别高一级的工作级别安全系数。对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,M8的某些冶金起重机,在保证一定寿命的前提下,允许用低的工作级别的安全系数,但是最低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。
- 臂架伸缩用的钢丝绳,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。
表3 其它用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
用途 |
安全系数 |
支承动臂用 |
4 |
起重机械自身安装用 |
2.5 |
缆风绳 |
3.5 |
吊挂和捆绑用 |
6 |
(3)钢丝绳在卷筒上,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。
(4)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承时,应设有各根钢丝绳受力的均衡装置。
(5)起重机构和变幅机构,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。使用其他方法接长钢丝绳时,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%。
(6)起升高度较大的起重机,宜采用不旋转、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。采用其它钢丝绳时,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或措施。
(7)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,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,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,必须不少于2圈。
(8)吊运熔化或炙热金属的钢丝绳,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。
2、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的安全要求:
(1) 当绳卡连接时,应满足下表4的要求,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%。
表4 用绳卡连接时的安全要求
钢丝绳直径(mm) |
7-16 |
17-27 |
28-37 |
38-45 |
绳卡数量(个) |
3 |
4 |
5 |
6 |
(2) 用编结连接时,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,并且不得小于30mm.。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%。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,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。
(3) 用契套锲块连接时,套应用钢材制造,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%。
(4) 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,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。
(5) 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,应用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的贴合,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。